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域 深圳报道
2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批13只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名录。
2023年2月,为强化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证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于2023年5月16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暂行规定》相关要求,证监会于近期开展了评估工作,现确定13只货币市场基金产品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目前,相关基金管理人和产品均已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做好相应调整和准备工作。
从名录来看,首批13只重要货币基金来自天弘、易方达、南方、汇添富、工银瑞信、华夏、广发等7家公募,分别是天弘余额宝、易方达易理财、易方达天天增利、南方现金通、南方理财金交易型、汇添富全额宝、汇添富现金宝、工银瑞信添益快线、工银瑞信现金块钱、华夏财富宝、华夏现金增利、广发天天利和广发钱袋子。从规模来看,截至2023年末,天弘余额宝、易方达易理财和南方现金通等3只规模超过2000亿元。
首批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名录
明确了特别监管要求一直以来,货币基金因具有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稳定收益性、“准储蓄”的特征,深受投资人青睐。但是,货币基金存在的潜在风险,比如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也不容忽视,特别是个别货币市场基金规模较大、投资者数量较多,且大多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若发生风险易对金融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暂行规定》对规模大于2000亿元或者投资者数量大于5000万个等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明确了特别监管要求,从经营理念、投资比例、交易行为、规模控制、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审慎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暂行规定》强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不得盲目扩张基金规模。基金管理人应当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配置专门的投资、研究、交易、风控、合规、运营、稽核等岗位人员,相关岗位人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从业经历,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少于2人。高管、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的考核评价、薪酬激励等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规模相挂钩。
2023年5月16日,由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已正式实施。
“在后资管新规时代,《暂行规定》正式落地将有效提升公募货币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 光大证券分析师祁嫣然认为,政策落地对于投资交易行为的严格约束将压制货基整体收益水平。
适时更新名单并公示在具体的投资运作指标上,《暂行规定》在加强流动性管理方面更为严格。
包括要求重要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15%,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90天,投资组合的杠杆比例不得超过110%等。
此外,《暂行规定》还明确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需每月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中计提风险准备金,且计提比例不得低于20%;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风险准备金机制,每月从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全部销售收入中计提的风险准备金比例不得低于20%,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销售保有规模的0.25%时可以不再提取。
证监会表示,目前,相关基金管理人和产品均已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做好相应调整和准备工作。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相关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监管要求,提高重要货币市场基金风险防控与处置能力;二是对基金管理人上报的货币市场基金定期开展评估,适时更新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名单并按规定公示;三是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做好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工作,促进货币市场基金更加安全、稳健运行,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有业内人士认为,《暂行规定》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货币基金产品的风险防御能力,避免集中大额抛售,从而降低单只产品或单类产品可能对市场造成的冲击,有助于不断提升我国货币基金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安全化的程度,进一步维护货币市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保护广大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