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26日电 据深圳证监局网站26日披露,因独立董事“超标”兼职,深圳证监局同日发出三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下称“深圳能源”)、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集集团)、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及相关人员遭警示。
深圳能源、周朝晖、章顺文遭警示
来源:深圳证监局网站
深圳证监局表示,章顺文在拟担任深圳能源独立董事时,深圳能源、章顺文于2022年9月14日分别作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称章顺文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章顺文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上述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
深圳能源、章顺文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周朝晖作为深圳能源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能源、周朝晖、章顺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集集团、吴三强、杨雄遭警示
来源:深圳证监局网站深圳证监局表示,杨雄在拟担任中集集团独立董事时,中集集团、杨雄于2022年5月20日分别作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称杨雄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杨雄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上述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
中集集团、杨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吴三强作为你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集集团、吴三强、杨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郭晋龙遭警示
来源:深圳证监局网站
深圳证监局表示,郭晋龙在拟担任(下称“深水规院”)独立董事时,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郭晋龙分别于2022年6月8日、2023年3月2日作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称郭晋龙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郭晋龙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上述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
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郭晋龙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郭晋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新经纬注意到,深水规院近日发布公告称,经与公司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晋龙确认,郭晋龙于2023年8月已辞去其中两家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职务。(中新经纬APP)